消费遇欺诈,这些情形可以主张“退一赔三”!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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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几乎每天都在与各类经营者发生交易。然而,虚假宣传、价格套路、以次充好、虚构剧情诱导消费等乱象屡禁不止,不少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陷入消费陷阱。

面对不法商家的欺诈行为,很多消费者因不了解法律规定,往往只选择退货退款了事,却不知道我国法律早已为消费者设置了强有力的“惩罚性赔偿”武器 ——“退一赔三”,只要符合法定情形,消费者不仅可以拿回货款,还能依法主张三倍赔偿。

何为消费欺诈?

 

消费欺诈,是指在消费领域中,经营者主观上具有欺诈故意,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作出购买或接受服务的意思表示。消费欺诈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律对此予以严厉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一、消费欺诈的构成要件

1.主观故意:经营者明知告知虚假情况、隐瞒真实情况会误导消费者,仍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例如,明知是翻新机仍宣称全新正品;明知食品过期仍上架销售。

2.客观行为: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作出引人误解的表示的行为。包含积极的行为(如虚假宣传)消极的不作为(如故意隐瞒产品的重大缺陷)。

3.因果关系:消费者因欺诈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作出购买接受服务的意思表示例:因相信“纯羊毛”宣传购买,实际为化纤;因“全网最低价”下单,实际价格更高。

4.消费属性:交易目的是个人生活消费,非生产经营、职业打假等商业行为。

二、消费欺诈的常见情形

1.虚假宣传行为:比如,对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成分、产地、用途、有效期限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使用无法证实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作为证明材料;虚构“特价”“清仓价”“最低价”“优惠价”等价格信息诱骗消费者;利用大众传播媒介作虚假现场演示、说明或广告。

2.价格欺诈类:虚构原价,即促销前大幅抬高标价,再打折,实际未按原价销售;虚假优惠,即虚假满减、模糊“起/限量”等字眼误导;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如承诺赠品不兑现、不按约定提供服务)。

3.质量与商品欺诈类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商品;销售失效、变质、过期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伪造或冒用产地、厂名、厂址、认证标志、质量标志、注册商标。

4.计量与服务欺诈类故意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如 “八两秤”);骗取价款/费用后不提供或不按约定提供商品/服务(如预付卡跑路、邮购不发货)。

5.信息隐瞒与凭证欺诈类:故意隐瞒商品/服务重大瑕疵、安全风险、使用限制(如二手车事故史、房产抵押情况);提供虚假检测报告、保修卡、授权书、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6.销售诱导与有奖销售欺诈类:雇佣他人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如刷单、刷好评、托演抢购);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对奖品种类、数量、概率、兑奖条件作虚假表示;以虚假“还本销售”“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消费者。

三、消费欺诈的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欺诈的,消费者可要求退还货款+三倍赔偿;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

2.‌行政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无违法所得的,处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3.‌刑事责任欺诈行为构成犯罪的,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案例:虚构剧情诱导消费法院判决商家“退一赔三”

2022年4月,消费者唐某在某社交平台的直播间,看到主播郑某甲演绎了一段虚构的悲情剧情:称一名女子遭遇家庭不公后精神失常失踪,其家中有珍贵的“鸡某”宝藏,为了救助该女子,主播希望直播间观众帮忙保管这份“宝藏”,还宣称这款价值上百万的物品仅售2980元。

唐某被剧情打动,信以为真,出于同情通过直播间链接,在广西某有限公司经营的专卖店下单了一款吊坠,实际支付2980元。下单后主播还继续通过微信私聊,编造“商品稀缺、被坏人监控、停播避险”等情节来强化骗局,直到后续唐某发现整个悲情剧情都是虚构的,才意识到自己被误导消费。

在维权无果的情况下,唐某将商品销售方广西某有限公司起诉至广西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同时把直播间运营者高某、平台运营方成都某有限公司列为第三人,诉求包括要求商家退还2980元货款、支付8940元的三倍赔偿金,还要求商家在主流媒体上公开道歉。

法院审理后认为,直播间通过编造悲情剧情、卖惨演戏的方式带货,既挑战社会伦理底线、骗取公众爱心,也损害消费者利益,对这类行为不予认可。从法律层面来说,欺诈的定义是故意隐瞒实情或告知虚假信息,诱使对方产生错误认知并作出非真实的意思表示,本案中直播间运营者高某编造虚假剧情推销商品,且未标注剧情为演绎,导致唐某产生错误认知并消费,该行为已构成欺诈。

最终在2025年10月15日,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广西某有限公司向唐某退还2980元货款,并支付8940元的三倍赔偿款。

(案例来源:中国消费者报,《直播间卖惨带货案判了!虚构剧情诱导消费属欺诈,商家被判“退一赔三”》,2026年2月27日。)

 

遭遇消费欺诈,这样维权更有效

如果您在消费过程中怀疑自己遭遇了消费欺诈,不必妥协退让,可按照以下步骤有序维权,依法主张 “退一赔三”:

一是保存完整证据:证据是维权成功的关键,务必保留好购物凭证、付款记录、正规发票、买卖合同、商品宣传单、广告页面、商家聊天记录、直播录屏、录音录像、商品检测报告、物流信息等所有相关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二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直接与商家或平台客服沟通,明确指出其欺诈行为,清晰提出自己的维权诉求,包括退还货款、三倍赔偿等,并主动出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作为法律依据,理性表达诉求,争取快速和解。

三是向有关部门或政府热线投诉:若与经营者协商无果,可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

投诉需准备的材料包括: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被投诉方的准确名称、经营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具体的投诉请求、消费争议事实经过及相应证据材料;若委托他人代为投诉,需另行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是提起民事诉讼:若协商、投诉举报后仍无法解决争议,消费者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及身份信息,请求法院判决经营者承担 “退一赔三” 的法律责任,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欺诈本质上是对市场诚信原则的破坏作为消费者,我们既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主动辨别消费陷阱,也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在遭遇消费欺诈时敢于维权、善于维权共同推动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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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独立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投资需谨慎,详阅基金法律文件。该文章仅限华夏基金投资者教育基地开展投资者教育,未经授权禁止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剪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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