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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AI技术的飞速发展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个性化、智能化的服务,然而,这也给不法分子带来新的诈骗工具,他们利用面部替换技术、语音合成等手段,创造出伪造的图像、音频和视频,冒充他人身份进行诈骗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诈骗分子甚至冒用金融监管部门或正规金融机构的名义,这种诈骗手段极具迷惑性,往往能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受害人群也极为广泛。
作为金融消费者,我们要学会辨别真伪信息,警惕任何以金融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名义进行的异常要求,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揭秘金融监管幌子下的诈骗术,教你避开诈骗陷阱!
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实施诈骗,下面扒一扒一些常见的套路:
套路一:伪造“p2p清退回款”等金融监管部门文件。
不法分子冒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名义,通过电话短信、快递信函、互联网等途径散播虚假的信息,比如“P2P出借人风险专项清退通知”“金融平台清退通知”等,诱导投资者通过一个假冒的“官方汇款渠道”进行清退登记,一旦投资者完成登记,骗子们便以需要支付保证金等费用为由,骗取投资者的钱财。
套路二:冒充金融监管部门以“受理投诉”为由实施诈骗。
犯罪分子以处理投诉或退款为借口,通过发送假冒的“XX监管部门在线理赔中心”链接,或者利用视频会议软件创建一个伪造的“XX监管部门会议室”,诱导消费者点击链接或加入会议,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这样一来,不法分子便能窃取消费者的银行卡信息、网银登录密码和交易验证码等敏感数据,进而盗取消费者的资金。
套路三:冒充金融监管人员以“消除征信不良记录”实施诈骗。
骗子们伪装成金融监管部门的员工,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消费者的银行卡和贷款额度等信息,并联系消费者谎称其信用卡或在线贷款逾期,已经被记录在不良信用的黑名单上,并以“清除不良信用记录”为由,诱使消费者转账,承诺这笔款项将作为“信用证明”,之后会退还。一旦消费者转账,骗子们就会迅速将资金转移并消失。
披着“金融机构”外衣下的“内幕消息”,小心为上!
除了冒用金融监管部门名义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冒用金融机构名义实施诈骗的行为也极为常见,下面揭示这背后的投资迷雾:
1、套路解析:善于使用“障眼法”,手段极具迷惑性
首先,不法分子通过注册类似知名公司名称的公司,如XX投资咨询公司、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以混淆视听,并在社交媒体平台上注册账户,使用与正规证券期货公司相似的logo,以增加可信度。
然后,他们会伪装成知名证券、期货、基金公司的客户经理或业务负责人,展示伪造的执业证书和其他看似正规的资料,以进一步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进而,通过社交平台如微信、论坛、贴吧等,与潜在投资者建立联系,宣称自己有“专家内幕”消息,引诱投资者来到直播间、微信群等交流平台,向投资者推荐所谓的新开发金融软件,声称这些软件集合了投资建议预测、名师讲堂、实时市场分析等功能,引诱投资者下载假冒的金融软件。
最终,不法分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投资者注资。他们可能会通过收取软件服务费、咨询服务费、会员费等名义牟利。
2、以案释法:“三连涨停”诱饵下的高位接盘诈骗案
2022年11月15日,广州增城区法院以诈骗罪重判武某凯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郭某安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这是怎么回事?
2020年6月至8月,武某凯、张某、郭某安及杨某强等多人组成非法荐股诈骗团伙。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的情况下,谎称“锐化教育”机构是专业的股票投资咨询机构,实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诈骗窝点。
他们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大肆发布虚假的股票分析文章和免费荐股信息,以吸引投资者的关注,并由团伙成员化名“赵荣庆”冒充股票大师进行投资授课。
团伙成员还注册了大量微信号,统一使用“赵荣庆”和“夏虹”等化名,在微信群中伪装成专业分析师、助理以及普通股民,不断发布虚假的股评、交易建议以及伪造的盈利截图,营造出一种跟随“赵荣庆”投资就能稳赚不赔的假象。
这些精心编织的谎言和虚假信息,逐步瓦解了投资者的警惕心,诱使他们购买“赵荣庆”推荐的股票,并通过要求股民发送交易截图以减免会员费等手段,非法获取了投资者的资金信息。
当跟随推荐购买股票的资金总量累积到一定程度后,武某凯联系“资金庄家”,先由“资金庄家”低位建仓指定的某只股票,随后,武某凯团伙中的“赵荣庆”角色在股票微信群和直播间内大肆宣扬,声称这只股票即将迎来“三连涨停”的盛况,煽动股民在股市集合竞价阶段(这一时段内的申报不可撤销),以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挂单买入该股票。
根据股民发送的交易截图,统计并确认被诱骗的股民所申报买入的资金总量,“资金庄家”便在集中竞价期间,以与股民申报买入相对应的价格反向操作,抛售其之前低位建仓的股票。最终,诈骗团伙成功地从这场精心策划的骗局中非法获利超过400万元人民币,所得收益由武某凯与“资金庄家”分成。
(案例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2023.12.22)
如何防范伪冒金融监管、金融机构名义实施诈骗行为?
首先,我们需要知晓,金融监管部门既不直接办理金融业务,也不与消费者进行任何形式的资金交易。更重要的是,金融监管部门从未设立,也未授权他人设立如P2P借贷、投资理财等所谓的“回款渠道”,更不会通过社交媒体群组(如QQ群、微信群)或各类交易平台向公众开展资金退还活动。
其次,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基金投资,务必选择正规合法的机构。为了确保投资的安全性,可通过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官方渠道,查询公司资质及从业人员信息。同时,建议直接从相关机构的官方网站下载交易软件,并注意验证网址的真实性,必要时直接联系公司确认,坚决拒绝下载来源不明的软件,以免落入钓鱼网站的陷阱。
最后,投资者需树立理性投资观念,认识到市场上不存在“无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面对各种诱惑和小道消息,应保持警惕,切勿因贪图小利而陷入更大的风险之中。
若不幸遭遇诈骗或可疑情况,投资者应立即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银行账号信息等,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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