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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虚拟货币及相关概念再度成为舆论焦点,一些不法分子借机鼓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打着“稳定币”“空气币(π币等)”“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挖矿”等旗号,实则从事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利用虚拟货币转移非法所得。
2025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公安部、中央网信办等13个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稳定币界定为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强调其潜藏的洗钱、非法集资、诈骗等风险,并再次重申我国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的禁止性政策。
这一会议释放出明确信号:虚拟货币绝非法外之地,任何试图绕开监管、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认清本质: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虚拟货币,通常指基于区块链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的“货币”。其核心特点包括:去中心化,不依赖于中央银行或特定机构发行和运行;匿名性,交易可一定程度隐匿用户身份;全球流通,依托互联网可跨国界快速转移;价格波动剧烈,价值缺乏实体支撑,易受市场情绪、投机炒作影响。
在我国,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十分明确。根据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这意味着,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不仅面临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更关键的是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诈骗或资产损失,投资者很难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
拆解常见虚拟货币诈骗套路
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但核心套路往往相似。以下是几种典型骗局:
(一)制造“暴富神话”:借比特币噱头设下投机圈套
“比特币能火起来,咱们参与的XX币没理由不行”“比特币的风口错过了,XX币的机遇可别再放手”……比特币如今已被不法分子打造成引流的“金字招牌”,他们利用公众对“一夜暴富”的向往,打造各类“山寨币”“空气币”“传销币”,通过虚假宣传夸大收益率进行收割,实则没有任何实体资产支撑、无技术内核。
(二)“免费挖币”诱饵:以“零投入”为幌子套取流量与信任
这类骗局紧紧抓住公众“贪小利”的心态,将“免费挖矿”“手机挂机赚钱”作为核心诱饵,打出“注册就送云矿机,邀请好友加入还能让挖矿算力翻倍,挖出的货币未来可直接兑换现金或实物”的宣传口号。其真实目的是诱导用户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疯狂推广拉新,以此快速积累流量池,为后续的诈骗行为铺路。
(三)虚假交易平台:将骗局包装成“高端理财”
不法分子搭建仿冒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以“量化交易”、“专家带单”、“保本保息”为诱饵,吸引用户入金。后续通过后台操纵数据、制造虚假行情、限制提现等手段,持续骗取用户资金。用户往往在初期获得小利,加大投资后便无法提现,平台随即关闭跑路。
案例分析:质押的虚拟货币不翼而飞,投资人损失7776万
2020年9月,长期从事区块链相关工作的童先生,经朋友推荐接触到一个宣称“安全可靠”的虚拟货币投资项目。该项目运营方对外宣传,其搭建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具备存、取、借、还等完整业务体系,投资者将虚拟货币存入平台后,可定期获取稳定回报。
为增强吸引力,平台还配套发行了专属虚拟货币“D币”,声称可与投资者存入的主流虚拟货币等价置换,同时支持向平台借贷虚拟货币的增值服务。童先生很感兴趣,于是向该项目平台投资了价值约100万元的虚拟货币。
童先生的投资并未如预期般产生收益,反而在两个月后遭受重大损失。2020年11月19日,该项目平台以“D币”质押,悄悄将童先生在平台上投资的虚拟货币全部提出,取而代之的是数百万枚标注为“等价置换”的“D币”。而此后,童先生发现“D币”价格全面崩盘,原本价值十几元的“D币”跌到只值几厘钱。
面对账户内“一文不值”的“D币”,童先生紧急联系平台负责人,对方却以“后台遭黑客攻击”为由搪塞,随后便将其拉黑,彻底失联。2023年8月9日,童先生向云梦县公安局报案。
接到报案后,云梦县公安局立即展开案件侦查工作。同年9月至10月,何某、杜某、李某、凌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被相继抓获归案。童先生并不是孤例,短短两个月里,同样的手法让103名投资人累计损失7776万余元。
2025年3月,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何某等4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三年不等,各并处罚金30万元至2万元不等。尽管何某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起涉案金额巨大的虚拟货币诈骗案尘埃落定。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短短两个月,103名投资人损失虚拟货币价值7776万余元》,2025.7.25。)
远离虚拟货币炒作陷阱,守护财产安全
面对虚拟货币领域的种种乱象,大家需保持清醒认识,做到以下几点:
要明确虚拟货币交易的非法性和高风险性,摒弃“一夜暴富”的投机心理。记住两个核心判断标准:凡是宣称“稳赚不赔”“高收益低风险”的虚拟货币项目,必然是骗局;凡是要求发展下线获取收益的,很可能是传销。同时要认清,区块链技术与虚拟货币炒作完全不同,我国支持区块链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合法应用,但坚决打击借技术名义进行的违法活动。
(二)遵守法规,不参与非法活动
自觉抵制各类虚拟货币交易邀请,不下载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APP,不点击可疑链接和二维码,不加入推广虚拟货币的社群。尤其要警惕“熟人推荐”的陷阱,不少骗局都是通过亲友、同事介绍传播,切勿因“人情信任”放松警惕。对于“挖矿”相关的投资邀请,要明确拒绝,避免无意中成为洗钱等犯罪的帮凶。
同时,对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元宇宙”“Web3.0”“RWA”等旗号的投资项目保持警惕。务必核实项目真实性,警惕无实际技术、无应用场景、无实体团队的“三无”项目。
(三)理性投资,选择正规渠道
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资产配置应选择银行、证券、公募基金等持牌金融机构提供的正规产品。妥善保管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不向陌生账户转账,不将个人银行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一旦发现自己可能卷入虚拟货币骗局,要立即停止投入资金,保存好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关注监管动态,筑牢思想防线
密切关注金融管理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和监管政策,认清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主动向身边人,特别是老年群体,宣传虚拟货币诈骗的常见手法,共同提升全社会防范意识。
对于普通公众而言,远离虚拟货币交易,不仅是守护自身财产安全的理性选择,更是遵守法律法规、维护金融秩序的社会责任。记住:法律不会为投机炒作兜底,警惕虚拟货币陷阱,才能真正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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